9月14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發天津市碳達峰實施方案,將更加優化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重點放在火電、鋼鐵、石化化工等企業中,減少煤炭消費,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
到2030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力爭達到16%以上,到2025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確保完成國家下達指標;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力爭達到11.7%以上。
近日,上海市生態環境局發布“關于加快本市2022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推進工業VOCs深化治理,跟蹤督促企業在2022年10月底前完成VOCs治理“一廠一方案(2.0版)”的各項治理任務。
8月23日浙江編制印發《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該標準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規定了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監測和監督管理要求。自該標準實施起,新建鍋爐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將按該標準的規定執行,同時不再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的相關規定。該標準頒布實施后,國家出臺相應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嚴于本標準的,執行國家標準;涉及本標準未做規定的污染物項目以及污染控制要求的,執行國家標準。
9月8日,珠海市生態環境局發布《2022年珠海市工業企業 VOCs深度治理中央財政大氣污染防治資金補助實施方案》,加快推進珠海市重點企業VOCs深度治理工作,進一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提升中央財政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的使用效益。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地方標準《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征求意見稿)》,本標準規定了海南省行政主管范圍內鍋爐廢氣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和監測要求,以及標準實施與監督等相關規定。適用于在用鍋爐的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鍋爐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以及投產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不適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險廢物為燃料的鍋爐。
《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實施方案》近日發布,確定了節能減排主要目標。按照《方案》確定的減排目標,到2025年,全區化學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比2020年分別下降8%、8%、10%、10%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明顯提升,重點行業能效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基本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自“雙碳”目標愿景提出以來,先關政策密集發布,各地低碳發展工作持續穩步推進中。遼寧省作為煤炭大省,既有重化工業為主的產業結構,又有以煤炭為主的能源結構,實現“雙碳”目標壓力較大。
《遼寧省“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明確提出,到2025年,全省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費總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學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達到8.92萬噸、0.11萬噸、7.96萬噸和3.27萬噸。
入夏以來,我國部分省份持續高溫酷熱,同時疊加各地加快復工復產復市,電力需求快速攀升。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數據,7月13日,全國調度發電量達到278.54億千瓦時,最高調度負荷達到12.22億千瓦,均創下歷史新高。
除電力需求將持續增長外,下半年我國電力行業還將呈現能源結構調整步伐加快、能源生產環節持續降碳提效、電網資源優化配置能力持續提升、電力市場交易規模顯著增長等特點。
全國共17省市出臺地方性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其中北京市正在實施的是《北京市印刷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11/1201—2015)》,2022年6月7日,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公開《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該文件實施后將會代替(DB11/1201—2015)。廣東省正在實施的是《2010年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發布稿)》,2021年7月26日公開《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送審稿)》。
云南省政府日前印發《云南省“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實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以上,能源消費總量得到合理控制;全省化學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等主要污染物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為5.16萬噸、0.33萬噸、1.28萬噸、0.83萬噸。在實施重點區域污染物減排工程中,持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以滇中、滇西南等區域為重點,探索開展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協同減排,進一步強化區域協同預警和協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