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促進電子工業的技術進步和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電子工業企業、生產設施或研制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監測要求和監督管理要求。電子工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也適用于本標準。本標準將于2021-07-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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