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統籌推進經濟社會恢復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湖北省部分城市延期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1.鋼鐵、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鋁)、水泥行業現有企業以及在用鍋爐,黃石市、荊州市、荊門市、鄂州市延期至2020年7月1日起,執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特別排放限值。
2.煉焦化學工業現有企業,武漢市延期至2020年7月1日起,黃石市、襄陽市、宜昌市、荊州市、荊門市、鄂州市延期至2021年1月1日起,執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特別排放限值。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北干街道興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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