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快推動特種設備更新有關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推動鍋爐更新,對達不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燃煤鍋爐、每小時35蒸噸及以下固定爐排式生物質鍋爐、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每小時35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其他區域每小時10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等列入限制類的鍋爐,支持使用單位開展更新改造,鼓勵采用各類熱泵機組進行替代。對對運行效率低于《鍋爐節能環保技術規程》(TSG 91—2021)能效限定值和《工業鍋爐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GB 24500—2020)能效2級的工業鍋爐,支持使用單位開展更新改造,一體化提升安全節能環保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