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及時響應市場需求,進一步規范工業有機廢氣收集設施,填補行業領域的技術空白,推動企業提高治理水平,樹立行業標桿,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標準委、民政部《團體標準管理規定》和《中華環保聯合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茲定于2023年12月11日組織召開《工業有機廢氣收集設施技術規范》團體標準立項審查會,經前期預研并確定由同濟大學、北京市生態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上海市環境科學研究院和中華環保聯合會VOCs污染防治專業委員會等機構牽頭承擔標準起草任務。會議將邀請行業專家對標準立項文件進行審查,對標準定位、內容框架及主要技術內容等方面給予必要指導。